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7月,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专业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现拥有自购高档写字楼,总所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福寿街88号正弘凯宾城1号楼32层(福寿街与正兴街交叉口),办公面积1700余平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距市中心的标志性建筑二七纪念塔仅数百米。
事务所由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优秀律师组成,事务所现有工作人员101名,其中执业律师50名,执业律师均系具有法律专业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务经验丰富。曾多次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郑州市十佳红旗单位”、“郑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郑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等。2019年7月1日闫斌主任所领导的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称号。2021年9月24日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并进行了公示。
事务所宗旨:“服务第一、信誉第一、廉洁守信、尽责办案、高效优质”。
服务理念:“追求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事务所在专业结构上,形成专业分工的服务体系,设置了法律顾问部、民商部、涉外经济部、金融证券部、知识产权部、房地产开发部、征收法律实务部、刑事部、行政部、民事商务调查中心部、综合业务部等十二个业务部门。
本所律师成功办理了“中国律师事务所单位涉嫌犯罪第一案”(无罪)、栗某故意杀人案(无罪)、“薛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无罪)、“王保尽诉郑州市人民政府等人格权侵权纠纷案”(代理市政府胜诉)、“广州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河南清原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湖滨果汁诉健力宝集团合同纠纷案”、“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诉新安县人民政府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香港)大鹏国际酒店引资纠纷案”、“香港艺能公司与郑州市海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嘉年华”合作合同纠纷案”、“山东金曼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诉河南裕达国贸置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北京中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中原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期货纠纷案”、“北京北斗星广告艺术中心诉三门峡市政府、三门峡日报社收购企业纠纷案”、“漯河市志慧商贸有限公司土地房屋征用案”等在国内、省内具有影响的大案。
本所还为洛阳市青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氯生堂金银花生物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地为各级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重大经济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在法律服务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赞誉,在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