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律师黄页首页
    | 登录黄页 | 修改登录资料 | 帮助 

     姚启亮  律师 主页

     首页 | 最新动态 | 业务范围 | 服务方式 | 成功案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论著 | 联系方法 | 照片相册 | 所属团队 | 留言簿
    公告信息
    任何事实的确定,依靠的是证据。 
    任何案件的裁决,依靠的是法律 。 
    律师绝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迎合当事人的需要,信口开河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 。 
    律师所能信守的,是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至使他们在付出金钱的同时再遭受精神上的痛苦,甚至丧失对法制的崇信! 
    律师精通法律,但是只为自己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巧舌如簧,但是只为自己的当事人辨别是非;主持公道,但是只为自己的当事人伸张正义。 
    律师是法律的仆人,但不是正义的化身。 
    在律师心目中,法律是第一位的。 
    忠于自己的法律职责,是律师最大的良心,也是律师唯一的良心。 
    律师的神圣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当事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就是对律师工作的最高褒奖! 
     
     
    姚启亮 --主页

    个人简介:

    姚启亮律师,男,47岁,法学和物理学双学历,本科文凭,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法制办主任,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3年进入贵州省经贸涉外律师事务所加入律师行业,现为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和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办公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两河流域商厦10层1012-1013号 
    办公电话:0771—2627883 
    传真:0771—2627883 
    手机:13907719653 
    :137616037 
    邮箱:YLLS@YAHOO.COM.CN 
    邮编:530021 

     
       律师黄页编号:658----修改本页面----


    法律图书馆 | 律师黄页 | 增加律师资料 | 修改律师资料 | 登录帮助

    Copyright © 1999-2020 法律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