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胡国银律师: 男,法律本科,四川法官学院研究生进修,法律功底扎实。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书,2000年获得律师执业证书。 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掌握了很好的办案技巧,取得了显著成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和劳动争议案件。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善于把握证据,正确适用法律,使纠纷都能得到妥善解决,获得当事人及社会好评(如成都青羊区检察院将陈X和李X以敲诈勒索罪名提起公诉,为陈X作无罪辩护,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最终这两人均被无罪释放;四川自贡市公安局以钟X涉嫌参与号称西南建国以来最大的雇凶杀人向市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书,经他辩护,此项指控未能成立。大型项目经理朋友王X与X建筑公司承包合同两案(一个是上诉、另一个是再审上诉),审理时邀请他旁听,双方的代理律师都认为合同无效,他认为有效,庭审休息时他向朋友王X表达了此观点,并为王X书写了意见书,王X当即原封不动地交给了法庭,最后合议法庭采纳了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观点,原本打算放弃的王X在此案中大获全胜,此后凡是涉及法律事务王X均事先征求他的意见。...)。经典案例,举不胜举。 学无止境,与时俱进。他一向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他奉行的是:“伸张正义,求真务实,正直诚信做人、踏实认真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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