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律师黄页首页
    | 登录黄页 | 修改登录资料 | 帮助 

     姜伟  律师 主页

     首页 | 最新动态 | 业务范围 | 服务方式 | 成功案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论著 | 联系方法 | 照片相册 | 所属团队 | 留言簿
    公告信息
     
    姜伟 --主页

    个人简介:

     
    姜 伟 男 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律师 。  
    1994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同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14年。后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从事刑事、民商、公司法、信用证纠纷、知识产权,尤其擅长房地产、建筑工程案件,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从1989年的十来年以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里先后 相继从事并担任开发技术管理、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法律顾问处主任等工作及职务。  
    也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担任股改法律顾问,现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先后为其处理解决各种不同类型的诉讼、非诉讼案子, 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意见。 不但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经营上的法律风险,同时也积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工作的实践经验。 作为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既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又要懂得一定程度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知识,如此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曾 先后为企业、个人处理解决各种不同类型的诉讼、非诉讼案子,如代理某设计院购写字楼纠纷案;代理历史遗留的房产典当案等,曾为济南市某监理总公司改制办成员之一参加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并为其代理诉讼追回被无偿占用达7年之久的房屋,以及久拖的监理工程款,尽可能地将企业经营上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曾多次作为嘉宾被邀省电台、电视台作法制节目。  
    撰写的《提高房地产企业法律意识》论文,在1998年度律师业务理论研讨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撰写的《关于商品房住宅小区车位的所有权 》论文,在2005年度律师业务理论研讨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论二等奖;  
     
     
    联系电话: 
    (0531)80961259 13589071621  
    E-MAIL: JWLAW@163.COM 
     
     
    博客://JWLAW.BLOG.163.COM :1141182693

     
       律师黄页编号:2107----修改本页面----


    法律图书馆 | 律师黄页 | 增加律师资料 | 修改律师资料 | 登录帮助

    Copyright © 1999-2020 法律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