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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启亮  律师 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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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任何事实的确定,依靠的是证据。 
    任何案件的裁决,依靠的是法律 。 
    律师绝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迎合当事人的需要,信口开河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 。 
    律师所能信守的,是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至使他们在付出金钱的同时再遭受精神上的痛苦,甚至丧失对法制的崇信! 
    律师精通法律,但是只为自己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巧舌如簧,但是只为自己的当事人辨别是非;主持公道,但是只为自己的当事人伸张正义。 
    律师是法律的仆人,但不是正义的化身。 
    在律师心目中,法律是第一位的。 
    忠于自己的法律职责,是律师最大的良心,也是律师唯一的良心。 
    律师的神圣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当事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就是对律师工作的最高褒奖! 
     
     
    最新动态
    一、将两次持枪抢劫三条命案在身两度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辩护改判为死缓。  
    被告人朱某某,1999年6月17日伙同杨某,在贵州独山冒充警察持枪抢劫一车空调,杀死车上人员两人。2001年5月16日,被告人朱某某又伙同刘某某、杨某某在广州至广西贵港的长途公共汽车上持枪抢劫,杀死该公共汽车驾驶员。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月和2004年3月两次先后判决被告人朱某某死刑。第二次判决后,朱某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提出上诉。本律师作为朱某某的二审阶段辩护人,在二审阶段提出了两点辩护意见,并对意见进行了充分论述,其中提出的“朱某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意见被法院采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桂刑复字第169号判决,改判朱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二、作客《天天说法》,热线民生咨询。 
    应广西人民广播电台邀请,姚启亮律师2004年作为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天天说法》节目主持的嘉宾律师,作客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天天说法》节目直播间,以案说法,以法释案,通过《天天说法》热线电话为听众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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