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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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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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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两次持枪抢劫三条命案在身两度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辩护改判为死缓。 被告人朱某某,1999年6月17日伙同杨某,在贵州独山冒充警察持枪抢劫一车空调,杀死车上人员两人。2001年5月16日,被告人朱某某又伙同刘某某、杨某某在广州至广西贵港的长途公共汽车上持枪抢劫,杀死该公共汽车驾驶员。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月和2004年3月两次先后判决被告人朱某某死刑。第二次判决后,朱某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提出上诉。本律师作为朱某某的二审阶段辩护人,在二审阶段提出了两点辩护意见,并对意见进行了充分论述,其中提出的“朱某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意见被法院采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桂刑复字第169号判决,改判朱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二、作客《天天说法》,热线民生咨询。 应广西人民广播电台邀请,姚启亮律师2004年作为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天天说法》节目主持的嘉宾律师,作客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天天说法》节目直播间,以案说法,以法释案,通过《天天说法》热线电话为听众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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