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公司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公司法施行以来,对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公司法也随着时局而更迭。但毫无疑问,1999年公司法修改的主要目的是支持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以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仍然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难以满足社会资金的投资需求,难以满足建立社会信用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需求。
此次公司法修改的內容非常广泛,涉及条文多,改动幅度大,可称得上是广泛的实质上的制度和规则的突破与创新,是许多重要制度和规则的重新设计。因此,必将出现新一轮的新公司法学习、宣传和研究的热潮。此书的适时出版,对于全面掌握公司法的最新成果将会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蒋进副教授有着丰富的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经验,本书是他多年从事公司法学习和研究的一项重要科研成果,翻阅此书,感觉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新颖。在体系结构上,既忠实于新公司法的立法体例,又合理地融入了公司法教学理论体系,突出了对公司法新制度的理论阐释,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2)实用。在內容上,既注重反映公司立法的最新成果。又注重以案释法,解决公司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强化本书的实用性。
(3)深入。在研究方法上,既对公司基本制度理论进行了深度探讨,又对公司法具体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如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知情权制度的讲解,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还注重了理论上的拓深,论证充满了思辨色彩。
在本书即将付梓问世之际,我欣然为之作序。
屈广清
二00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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