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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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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务收费参考 项目程序 代 理 内 容 取 费 金 额(元) 支付方式 诉 讼 刑事诉讼 公诉 案件 侦查阶段 2,000-8,000 预收 代 理 审查起诉阶段 3,000-10,000 审判阶段 5,000-30,000 自诉案件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10,000-48,000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执行 被害人代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10,000-48,000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执行 民事诉讼仲裁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民事仲裁案 2,000-6,000 预收 涉及财产关系的 按分档累计方式 预收 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以下的 2,000-6,000 争议标的超过10万元至50万(含50万)的部份 6-5 争议标的超过50万至100万元(含100万)的部份 5-4 争议标的超过100万至500万元(含500万)的部份 4-3 争议标的超过500万至1000万元(含1000万)的部份3-2 争议标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份 2-1 行政诉讼、复议、 劳动争议仲裁 行政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5,000 预收 行政复议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000-2,500 行政诉讼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诉讼收费标准执行 申诉案件 代理各类申诉案件(司法机关立案前代理) 3,000-5,000 预收 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诉讼收费标准执行 非 诉 讼 代 理 法律顾问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按年度计费 单位 12,000以上 预收 家庭、个人 8,000以上 担任单项事务法律顾问的 双方协商收费 咨询、代书 解答法律咨询计时收费(小时) 200-2000 预收 代书诉状、分单、简单民事合同按件收费 200-2,000 资信调查及其他类似法律事务按件收费 1,000-3,000 其 他 1、本表未列法律服务,按双方协商方式收费。 2、 律师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法律事务,经协商可在前述标准以上收费。 3、 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可以另行收取差旅费,收费金额及方式由双方协商。 4、 律师受委托代理一审诉讼后又代理二审诉讼的,二审费用可酌减;代理诉讼后再代理执行,执行费用可酌减。 5、 本表所列费用均为律师应得报酬。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按规定应由委托人承担。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 备注 本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渝价[2002]623号文件制定,自二OO二年十一 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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