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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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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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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利益实现的途径 您可以通过下列任意所需途径实现您的权益: 第一:诉讼法律服务 即委托本所指派律师,为金融、房地产、公司运作、商务、高新技术诸多领域中的有关法律事项进行法律调查,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建议,以及就相关环节或全部所涉及法律文件进行草拟、审查、修改,并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相关谈判,磋商或调解,参加签约,并进行见证与监督履行等。 第二:诉讼与仲裁事务 即针对日常生活和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有关民事、经济、海商、海事、行政及刑事纠纷与案件。受当事人或相关人之委托,以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身份,参加有关诉讼或仲裁。 第三:法律顾问 即受聘担任有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事务法律顾问,根据聘用单位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业务领域的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与建议,参与有关经济谈判,草拟、审查或修改有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提供专业法律培训等。 第四:法律援助 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的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法律帮助,而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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