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3年1月5日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0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6日起施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1月5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