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关于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令 第59号 关于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业经2023年11月13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23年11月25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已于2023年6月1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施行,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5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