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4-4-1
    2. 【标题】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24年第198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s://www.fushun.gov.cn/govxxgk/fushun/2024-04-08/35921ed2-22ca-4667-bdce-e3a076f117f4.html

    7. 【法规全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98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4年3月26日市政府第十七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高键

    2024年4月1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经抚顺市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决定废止以下两件市政府规章:

    一、《抚顺市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办法》(1998年3月11日市政府令第42号公布,2014年8月24日市政府令第173号修正);

    二、《抚顺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2013年6月25日市政府令第16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