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少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创新审判工作模式,提高审判质效,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推动贺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