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浩同志代理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浩同志代理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浩同志代理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浩同志代理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庄浩同志代理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并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