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