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