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辉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辉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辉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辉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4月28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黄辉提出的辞职请求,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辉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辞去检察长职务事项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