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悦群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悦群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悦群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悦群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4月8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庄悦群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直到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市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