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剑雄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剑雄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剑雄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剑雄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黄剑雄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