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