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于晓明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