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2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25日在萍乡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萍乡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萍乡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萍乡市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萍乡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