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四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至13日在四平召开,会期1天半。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四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四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四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四平市2021年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