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本届朔州市、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