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经2020年10月23日九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 长 姚奕生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