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严荣华等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严荣华等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严荣华等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严荣华等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年10月28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严荣华辞去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杨煌萍辞去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