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永生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永生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永生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永生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7月22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于永生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