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7月1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在济南召开,会期1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的报告;补选山东省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