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2-31
    2. 【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9年第29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ah.gov.cn/public/1681/8242311.html

    7. 【法规全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李国英

    2019年12月31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废止《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等4部规章:

    一、《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1991年12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第一次修订,2010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第二次修订,2012年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第三次修订)。

    二、《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2002年1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公布,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订)。

    三、《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2004年6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公布)。

    四、《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