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林世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林世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甘肃省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林世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林世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9年6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代表林世喜涉嫌内幕交易罪,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提请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林世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2019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暂时停止林世喜执行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许可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