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经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会期3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
二、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员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6日8:30-11:00。
2、报到地点:湖滨国际大酒店(迎泽大街与青年路口西南角)。
3、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报到时请携带代表证或身份证,其他列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到所在代表团报到。
三、工作人员报到安排
1、工作人员名额分配: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和万柏林区代表团各6人;尖草坪区和清徐县代表团各5人;晋源区、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和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4人。主要负责全团、分组会议记录、撰写简报、会务(包括日报、资料、联络等)、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信访等方面工作。
2、工作人员请于3月25日10:00到湖滨国际大酒店大会秘书处报到。
3、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请将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职责分工)及一寸照片电子版于3月16日前发送至tysrdbgs@163.com。
四、食宿安排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统一由大会安排食宿。其他列席人员不安排食宿,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列席会议。
五、中共党员带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参加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以及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报到时,请携带会议期间党的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六、其他事项
1、市人大代表应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周,经选举单位的县(市、区)委书记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书面向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检点本代表团代表按时报到参会,并于3月23日前将本代表团代表参会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
2、3月25日15:00大会秘书处在湖滨国际大酒店华夏厅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参加人员为:拟定的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各代表团工作人员,湖滨国际大酒店负责人。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着正装或职业装参会。
此通知已上传至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可在网站公告栏内查询参阅。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网址:www.tyrd.gov.cn
联系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7522206、7223515(传真)
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 7522111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