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1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7日至11日在昭阳召开,会期4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