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陇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陇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决定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陇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陇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决定
陇政发〔201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着力扩大有效供给,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陇政发〔2012〕62号),市政府决定,对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陇南田园油橄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授予2016年度陇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并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弘扬工匠精神,不断超越,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全市广大企业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