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十二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的决议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十二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的决议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十二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的决议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十二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的决议
(2014年12月28日宿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议案提出的调整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六个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