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东华、易梅香、杨宗圣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东华、易梅香、杨宗圣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东华、易梅香、杨宗圣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东华、易梅香、杨宗圣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4年1月1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肖东华、易梅香、杨宗圣辞去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