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的多元视角《民法9人行(第一卷)》书评 ——
崔建远 2003-9-25 12:43:04
民法研究的多元视角
——评崔建远教授主编的《民法9人行》(第1卷)
人们日常所见的民法学论著,往往是一言堂的模式,其理论预设、结论等等工作,
全由作者一人完成。至于读者,往往陷入作者的思路之中,被动地接受作者的观点。
实际上,对于民法研习者来说,批判必的精神和民法学的思维方式与知识积累同等
重要。因此,如果民法书籍既能包含丰富的专业知识,又能展现不同的思维方式,则
必能使读者开阔眼界,耳目一新,在这方面,由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出版
的《民法9人行》(第一卷,2003年4月第一版)一书,做了大胆的尝试。
〈民法9人行〉(第一卷)由著名民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主编,是其
所主持的民法沙龙的讨论文章及评论的集合,该卷收录了从2001年9月到2002年5月间
在民法沙龙上所讨论的五篇主题报告,每篇报告后面均附有相应的评论文章,其中,
崔建远教授关于〈水权物权法典的制定民法理论的反思〉的报告。将英美法的水权
制度和经验与大陆法系的物权理论紧密结全在起来,较为全面地建构起水权理论和
制度的基本框架,填初了我国物权法研究在这方面的空缺,五轶博士的〈论我国物
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独树一帜地从理论预设和研究方法的探讨入手,通过对
法、德两国制定民法的历史背景的考察,一气呵成地论证了我国未来立法采纳债权
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必要性和可靠性,王成博士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
责原则之经济分析〉,引入经济学的方法和视角,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
责原则这一重大问题,其论述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戴阵勇先生的〈物权的优先效
力:反思与重构),通过对现有资料和学说的精心梳理,对“物权具有优先效力”
的传统观点提出了有力的挑战,促使人们进一步反思民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基础概念
和理论问题,颇具新意:申卫星博士的〈保留买主期待权论〉则以丰富的德文资料
为基础,主期待权的性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观点,向读者展示了我国民法理论
的魅力。
但是,上述五篇主题报告尽管精彩,但毕竟属于一隅之见,在这里面,每篇主题
报告之后的五至七篇的评论,有助于读者进一步理解问题报告中的观点。各位评论
人的评论大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完全是一篇严谨的批评文章。正因有了评论,该
书才呈献给读者一个五彩斑澜世界,而非一个只级发出一束光柱的手电筒。在各种
学术会议越来越流形式的今天,在学术批判不是沦为人身攻击就是成为变相手段的
今天,像〈民法9人行〉(第一卷)这样严肃而认真地讨论学术问题的著作,实不多
见。
应当说,对于民法的学习和研究来说,既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法,遵守良好的学
术规范,在这方面,〈民法9人行〉(第一卷)一书或许能给热心心法的人们带来不
少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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