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2014)宛龙蒲民初字第270号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5-8-20)



    (2014)宛龙蒲民初字第270号

    原告齐某某,女。

    被告赵某某,男。

    原告齐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齐某某于2014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2015年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齐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赵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齐某某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5年12月9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1996年10月15日,双方生育女儿赵某甲,现已成年。2006年6月1日,双方生育儿子赵某乙,现随原告生活。2014年3月,原告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以(2014)宛龙蒲民初字第71号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判决后,原、被告一直未联系过,被告对家庭一直不管不问,原、被告已无感情可言。现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婚生子赵某乙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赵某某未提交答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1995年12月9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1996年10月15日,原、被告婚生女儿赵某甲,现已成年。2006年6月1日,双方婚生儿子赵某乙,现随原告共同生活。2014年3月,原告齐某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本院以(2014)宛龙蒲民初字第71号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仍在一起共同生活。

    以上事实,由结婚证、身份证、民事判决书、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经庭审举证、质证,并记录在卷。

    本院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共同生活20年左右,并生育有一儿一女,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原告曾向本院起诉与被告离婚,本院判决不准原、被告双方离婚后,原、被告努力改善夫妻感情,现仍在一起共同生活,互尽夫妻义务,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故原告齐某某请求解除与被告赵某某婚姻关系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予原告齐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齐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孙 伟

    审 判 员  王建业

    人民陪审员  李 峰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姚 远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