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2015)二七刑初字第328号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10-5)



    (2015)二七刑初字第328号
    公诉机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某,曾用名刘某甲,外号臭孩,男,1958年1月17日出生。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15年6月12日被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6月27日被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二检公诉刑诉(2015)3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9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润、被告人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7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郑州市二七区春晖路1号院9号楼5单元楼下,因口角纠纷与被害人荆某某发生厮打,后刘某某用茶杯将荆某某头部打伤。后被告人刘某某支付被害人荆某某住院医疗费用共计3903.42元。经郑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荆某某头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指认作案现场照片、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经过、到案经过、情况说明、被告人户籍证明;被害人荆某某的陈述;郑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依法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在量刑时,本院同时又考虑了以下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1、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其从轻处罚;2、被告人刘某某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等部分经济损失,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张 倩
    人民陪审员  孙小红
    人民陪审员  赵红彩
    二〇一五年十月五日
    书 记 员  张艳丽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