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2015)嘉平刑初字第401号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15-6-2)



    (2015)嘉平刑初字第401号
    公诉机关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崔某,无业。因本案,于2014年3月31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转取保候审,2015年5月4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方毅伟,浙江金品律师事务所律师。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5)3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某犯聚众斗殴罪,于2015年4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金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崔某及辩护人方毅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14年3月29日晚,被告人崔某与吴金磊(已判刑)在平湖市钟埭街道钟溪南村西门口,因玩夹香烟机发生纠纷,后被告人崔某纠集他人,吴金磊纠集吴则行、李朋朋、李帅、吴靖文等人,在钟溪南村门口处双方发生斗殴,被告人崔某一方持钢管等物殴打对方,吴金磊一方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对方。本次斗殴造成吴靖文、李朋朋受伤。经法医鉴定:吴靖文所受损伤已达轻伤二级;李朋朋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崔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同伙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资料、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出警经过、案发经过、同伙刑事判决书、情况说明、身份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伙同他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崔某不具有持械情节,对此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与吴金磊发生纠纷后纠集多人持械斗殴,被告人崔某作为首要分子应当认定其具有持械情节,辩护人对此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崔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崔某有自首情节,经查未有证据证实被告人崔某有自动投案的行为,且其在归案后也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辩护人对此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崔某系初犯,悔罪意识明显,可对被告人崔某依法适用缓刑,辩护人对此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为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崔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告人崔某回到社会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陈 晓
    人民陪审员 金 兰
    人民陪审员 徐正明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书 记 员 林媛媛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