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2015)嘉平刑初字第506号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15-6-8)



    (2015)嘉平刑初字第506号
    公诉机关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无业。因犯抢劫罪,于2004年9月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元;因犯赌博罪,于2011年7月被本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因本案,于2015年2月27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万某,无业。因犯抢劫罪,于2004年9月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元。因本案,于2015年2月27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5)4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万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6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姚乐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万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11月26日晚,冯强在平湖市当湖街道庆丰小区门口处与被害人许某甲、许某乙等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吴某、万某见状,无故用铁棍、木棍殴打被害人许某甲、许某乙。经鉴定,被害人许某甲眼部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被害人许某乙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吴某、万某于2015年2月27日至平湖市公安局当湖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民事部分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二被告人的行为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万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案发经过、谅解书、前科刑事判决书、身份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万某无故在公共场所共同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属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吴某、万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均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又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但本案民事部分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可依法适用缓刑。据此,为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二、被告人万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上述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告人吴某、万某回到社会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审判员 陈 晓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书 记 员 吕贝莉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