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2011)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841号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1-9-15)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841号



       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负责人吴**。
       委托代理人王**,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男,汉族,19**年7月11日出生,住广东省******。
       被告谭**,男,汉族,19**年4月23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身份证号码:4406*******。
       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诉被告谭**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8月4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罗洋独任审判,于2011年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吴**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谭**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谭**向原告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卡号为:4063******。被告在使用过程中严重透支,截止2010年12月23日,欠款金额已达32756.74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欠款,但其至今未能偿还,被告行为构成违约。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21627.76元、利息6233.36元、滞纳金4695.62元、超限费200元,共计32756.74元(截止2010年12月23日),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按《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的规定,从2010年12月24日起计付至所有欠款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在诉讼中提供了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广发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信用卡透支金额明细、谭**交易明细各一份对其起诉的事实予以证明。
        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既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向本庭说明正当理由,视为其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
        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本院对其起诉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广发信用卡客户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协议内容各自履行义务。现被告在使用信用卡消费后未按约定时间还款构成违约,依法应当依照协议的约定承担偿还本金以及支付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的民事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被告谭**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偿还透支款本金21627.76元以及利息6233.36元、滞纳金4695.62元、超限费200元,共计32756.74元(利息、滞纳金、超限费暂计至2010年12月23日,之后的利息、滞纳金、超限费按照双方协议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09.4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谭**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罗 洋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谭 琨 刚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