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id="weqoq"></blockquote>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tr id="weqoq"><code id="weqoq"></code></tr>
  • <legend id="weqoq"></legend>
  • <center id="weqoq"><sup id="weqoq"></sup></center>
  • <legend id="weqoq"><input id="weqoq"></input></legend>
  •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2011)梁刑初字第56号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2011-2-28)



    被告人杨XX犯开设赌场罪一案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1)梁刑初字第56号


    公诉机关梁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XX,绰号“玻璃羊儿”,男,出生于(略),汉族,小学文化。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0年11月14日被梁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由梁平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梁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梁检刑诉(2011)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XX犯开设赌场罪,于2011年2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杨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9年7月中旬,被告人杨XX用5000元现金从上海市购买10台龙虎牌赌博机,将购买的赌博机安装在本县梁山镇大众路399号名豪商贸区5幢3单元3-2号家中。雇请潘传清为经营管理赌博工作人员,采用参赌人员拿现金买分值在赌博机上押龙、虎扑克牌决定输赢,按赢家赌金的百分之五抽取费用的方式,从2009年7月29日开始,先后容纳曾广平、龙小波等22人参赌人员进行赌博,从中牟利3000元,同年9月3日被公安人员查获。
    上述事实,被告人杨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的供述,证人潘传清、曾广平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及书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XX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赌博机在家中开设赌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予以确认;本案证据经当庭质证,被告人无异议,其证据能够证明本案事实,予以采信。被告人当庭认罪,积极缴纳罚金,退赔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对被告人违法所得3000元人民币及作案工具龙虎赌博机10台,主机1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口头或书面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 判 员 游 雪 明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高 熠
    辉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堵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

    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蜜臀亚洲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